【48812】严惩!四川生态环境厅通报四起生态环境法律典型事例

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工艺工法

  2023年8月31日,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对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展开“双随机”法律查看。发现该公司1号燃气锅炉配套的RO反渗透膜清水设备和钠离子交换器发生的废水未按要求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直接经过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制止运用渗井、渗坑、裂隙、岩洞,私设暗管,篡改、假造监测数据,或许不正常运转水污染防治设备等躲避监管的方法排放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则,2024年1月24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7.71万元的处分决议,并将案子移交公安机关。

  事例二:宜宾开源建造投资有限公司经过篡改主动监测数据躲避监管的方法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3年3月24日,宜宾市叙州生态环境局对宜宾开源建造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叙州区工业园区高捷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展开突击夜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私行将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和总氮主动监测设备的采样管路与水质主动采样器送样管路断开,别离刺进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中。法律人员当即安排监测力气对该污水处理厂(一期)总排口废水进行法律监测,监测成果为化学需氧量为69mg/L,总氮为19.2mg/L。查阅主动监测历史数据显现,3月24日17时至21时,该污水处理厂(一期)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为15.40—16.14mg/L,总氮为6.05—9.54mg/L,较法律监测成果别离低3.2倍和1.0倍。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排污单位理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担任,不得篡改、假造”的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榜首条第七项的规则,2023年4月28日,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将该公司涉嫌犯罪案子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办,2023年12月6日,叙州区检察院对该案子发动审阅查看申述程序。

  2024年3月14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对辖区内涉水企业安排排查时发现,四川天府滋味食物有限公司将污水处理站搜集池内未经处理的废水经过潜水泵和软管直接排放至厂区固废间后边的土坑内,经采样监测,排放至土坑内的废水中含有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别离为3900mg/L、14.4mg/L、6.03mg/L。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制止经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许篡改、假造监测数据,或许不正常运转防治污染设备等躲避监管的方法违法排放污染物。”和《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排污单位理应当恪守排污答应证规则,依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转和保护污染防治设备,树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控污染物排放。”的规则。根据《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则,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2.5万元的处分决议,并将案子移交公安机关。

  2024年1月16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对雅安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对川TXXXX9、川TVXXX1、川VDXXX5等14辆车进行排放查验并出具查验合格陈述,但相关车辆在查验进程中有显着冒黑烟现象。以上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在加快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8.2.2“假如车辆排放有显着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越林格曼1级,则断定排放查验不合格”的规则。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榜首款“机动车排放查验组织应当依法经过计量认证,运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查验设备,依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定的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查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完成查验数据实时同享。机动车排放查验组织及其担任人对查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担任。”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榜首百一十二条榜首款规则,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24.25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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