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西省仿古修建工程消耗量定额及一致基价表(2023年版)》的告诉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工艺工法

  关于公布《江西省仿古修建工程消耗量定额及一致基价表(2023年版)》的告诉

  各设区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相关的单位,中心驻赣相关单位:

  为完善我省工程定额计价根据系统,习惯当时仿古修建工程计价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结合我省实践,我厅安排编制《江西省仿古修建工程消耗量定额及一致基价表(2023年版)》(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本定额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我厅2000年发布的《江西省仿古修建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和配套运用的费用定额一起废止。

  二、2023年12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项目,其计价方法仍按合同约好履行。

  三、本定额由江西省乡镇开展服务中心担任办理和解说,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定见和主张,请反应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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