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共8名,其中事业编制4名、合同制4名,具体公告如下:

  4.热爱中小学教育工作,具有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1)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毕业生(在校期间为全脱产,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没办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1)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专业条件详见《岗位及专业对照表》(附件1)。

  4.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应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学科须与应聘岗位一致。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于到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等级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期考取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7.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有一年及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的,不受岗位专业条件和教学经历限制。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事业编制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合同制人员工资结构和标准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缴纳五险一金;岗位聘任、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进修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手机号码”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联系电线)《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命名;

  (1)在事业编制、合同制两类岗位中,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每种编制类别中最多申报1个岗位。涉及不同编制类型岗位兼报且均通过资格审核并入围考核的情况,由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其他应聘岗位,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如申报多个类别岗位,请同时填写在《一览表》(附件3)中。

  (2)网上报名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更改,请务必仔细核查。确有因缺失材料影响资格审核结果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前,联系本次招聘咨询电话,提出补交材料申请,经学校受理后按有关要求完成补充材料提交。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做综合评议,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匹配程度,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未入围考核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采取面试(说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相关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其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能力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说课)、专业能力面试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确定为考察人选。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面试(说课)成绩与专业能力面试成绩1:1的比例核定。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做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面试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事业编制人员按学校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

  (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有关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考核、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七)招聘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版);《专业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教育培训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确定,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能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3.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4.亲属关系承诺书

2024年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8人

建设周期: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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