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夯实城市管理工作基础,优化城市环境品质,紧紧围绕建设“五宜”城市目标,全方面提高我市市容市貌管理上的水准,全方位提升城市“颜值”,打造“干净、有序”的城市环境。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方案》,现随文下发,请认线日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关于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有关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为着力点,围绕“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全力解决城市市容市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不断的提高首府整体形象和城市品味。

  1.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两侧一店多匾、污浊破损、超规格设置等不符合《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店招牌匾设置管理规范(试行)》的招牌设施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切实改善街区沿线.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做好店招牌匾的批后监管工作,杜绝商户未按审批形式、位置违规设置和未经审批私设招牌等现象。

  结合辖区管控实际,各辖区城管部门要制定“三乱”小广告长效治理方案;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乱粘贴、喷涂、散发的“三乱”小广告开展清理查处打击专项行动;督促沿街商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状,引导沿街商户规范发布宣传信息,保持玻璃干净透亮;组织共享自行车企业做好共享自行车车身违法粘贴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各辖区城管部门要结合前期整治清理实际,集中力量对道路两侧、沿街商户、广场公园等区域以及公用设施、共享自行车上违法违规乱粘贴、乱涂写、乱散发小广告行为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做好乱粘贴、乱涂写小广告的清理清洗、粉刷覆盖工作;对非法粘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小广告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确保城区各类违法违规小广告得到遏制,并形成精细化、长效化管控机制。

  2.根据真实的情况,各区城管部门要发挥机动力量优势,立足真实的情况,组建机动部门,补齐错时、延时管理短板,建立无缝隙、无空档、不间断管理模式,推动全时段监管落地见效。在常态化开展各类道路游商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巡查监管的同时,重点强化午间、夜间监管薄弱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大校园周边、商业地段、重点路段、背街小巷等游商摊贩占道经营易发、频发路段,以及易形成露天市场路段的巡查频次,及时有效地发现游商摊贩占道经营问题,依规予以整治。

  1.加大对共享自行车停放行为的巡查管理力度,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全方位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车站、学校、医院、商业区、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乱停乱放、运维不力的共享单车,通过巡回检查和重点时段定点值守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处置,引导市民将单车在指定区域内规范摆放。督促共享自行车企业对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破损和 “僵尸”共享自行车及时清洗整理调度。

  2.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工作调度。一是利用共享自行车工作微信群,加强共享自行车整治工作的区域调度,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在群里发布,要求各共享自行车企业按照“0530”城市保障计划,根据真实的情况及时响应、处理、回复,确保问题得到一定效果解决。二是充分的发挥共享自行车停放秩序治理共治队伍的作用,对于淤积乱停车辆进行及时清理,迅速恢复路面整洁。三是严控车辆投放量,做好活跃车辆的统计工作,适时结合季度考评及车辆活跃量对企业投放量做调整。四是依托企业大数据平台,积极探索乱停语音提醒与惩戒机制,建立规范停车奖励机制,引导骑行者文明骑行,规范停车。

  一是对于“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乱烧香烛、冥(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易引起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各属地城管要在规范引导市民文明祭奠的同时,规划文明祭祀点位,并根据祭扫活动特点,适时调整上班时间,加强对市区各主要街道十字路口及沿街公共绿地、广场周边的执法巡查频次,严格取缔销售冥币、祭品、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二是配合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做好春节等节日期间流动售卖、占道经营和店外堆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严格禁止燃放孔明灯、堆燃旺火行为。三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街头流浪人员的发现、劝导和移送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加大对违规私设店招牌匾、违法违规乱粘贴、涂写、散发小广告以及不文明养犬等违反《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破坏市容市貌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工作任务目标,要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局监督考评科牵头督察支队开展实施一周一检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各部门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并将其纳入全市执法监督和绩效考评范围,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关于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有关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为着力点,围绕“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全力解决城市市容市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不断提升首府整体形象和城市品味。

  (一)坚持以人为本、问题导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雷霆手段解决建成区范围内违规私设及破损污旧的店招牌匾、违法“三乱”小广告、不文明养犬等影响城市市容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四)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稳定。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先教育,后处罚,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人员从严处罚等方法措施,规范整治城市管理秩序,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市容市貌工作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公共设施管理科、宣传科、监督考评科、督察支队负责人,市四区及经开区城管、环卫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负责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综合保障及指导检查。

  1.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两侧一店多匾、污浊破损、超规格设置等不符合《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店招牌匾设置管理规范(试行)》的招牌设施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切实改善街区沿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好店招牌匾的批后监管工作,杜绝商户未按审批形式、位置违规设置和未经审批私设招牌等现象。

  结合辖区管控实际,各辖区城管部门要制定“三乱”小广告长效治理方案;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乱粘贴、喷涂、散发的“三乱”小广告开展清理查处打击专项行动;督促沿街商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状,引导沿街商户规范发布宣传信息,保持玻璃干净透亮;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做好共享单车车身违法粘贴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各辖区城管部门要结合前期整治清理实际,集中力量对道路两侧、沿街商户、广场公园等区域以及公用设施、共享单车上违法违规乱粘贴、乱涂写、乱散发小广告行为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做好乱粘贴、乱涂写小广告的清理清洗、粉刷覆盖工作;对非法粘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小广告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确保城区各类违法违规小广告得到遏制,并形成精细化、长效化管控机制。

  1.各级城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遛狗不牵绳、不为犬只佩戴口嚼或嘴套、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进行执法劝阻或依法处罚;强化对街面流动售犬、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好遗弃犬、流浪犬的捕捉收治工作。

  2.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引导、带动文明养犬新风尚。结合日常巡查,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宣讲的形式,倡导劝阻养犬人及时制止犬只的不当行为,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定期开展流浪犬的捕捉收治移送工作,使市民生活秩序和市容市貌秩序得到提高。

  1.严格落实“三定一包”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定人、定岗、定责任、包路段责任,根据辖区街道分布情况及数量,按照就近管理原则,合理划定责任路段,明确各路段具体管理责任人,并建立主次干道小街巷执法队员布岗机制,进一步细化流商摊贩占道经营整治要求。

  2.根据实际情况,各区城管部门要发挥机动力量优势,立足实际情况,组建机动部门,补齐错时、延时管理短板,建立无缝隙、无空档、不间断管理模式,推动全时段监管落地见效。在常态化开展各类道路游商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巡查监管的同时,重点强化午间、夜间监管薄弱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大校园周边、商业地段、重点路段、背街小巷等游商摊贩占道经营易发、频发路段,以及易形成露天市场路段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游商摊贩占道经营问题,依规予以整治。

  3.充分发挥市场化环卫保洁作业优势,严格落实“三班倒”制度和全天保洁作业要求,全面加强辖区各类道路机扫、人工普扫。发挥环卫工人保洁作业灵活优势,对早夜市、周末集市及流商摊贩易聚集的重点位置加强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遗留、遗弃垃圾,组织开展普扫作业、垃圾清运,最大限度保证道路环境卫生整洁。

  4.各区城管部门要在保障市容市貌干净有序的基础上采取引摊入市的措施,选取公园广场、社区、农贸市场、商场等人群密集地区建立早夜市、周末集市以及便民销售点位,引导游商摊贩就近入市,开展规范化管理。

  1.加大对共享单车停放行为的巡查管理力度,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全方位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车站、学校、医院、商业区、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乱停乱放、运维不力的共享单车,通过巡回检查和重点时段定点值守等方式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引导市民将单车在指定区域内规范摆放。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对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破损和 “僵尸”共享单车及时清理调度。

  2.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工作调度。一是利用共享单车工作微信群,加强共享单车整治工作的区域调度,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在群里发布,要求各共享单车企业按照“0530”城市保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响应、处理、回复,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充分发挥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治理共治队伍的作用,对于淤积乱停车辆进行及时清理,快速恢复路面整洁。三是严格控制车辆投放量,做好活跃车辆的统计工作,适时结合季度考评及车辆活跃量对企业投放量进行调整。四是依托企业大数据平台,积极探索乱停语音提醒与惩戒机制,建立规范停车奖励机制,引导骑行者文明骑行,规范停车。

  一是对于“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乱烧香烛、冥(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易引起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各属地城管要在规范引导市民文明祭奠的同时,规划文明祭祀点位,并根据祭扫活动特点,适时调整工作时间,加强对市区各主要街道十字路口及沿街公共绿地、广场周边的执法巡查频次,严格取缔销售冥币、祭品、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二是配合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做好春节等节日期间流动售卖、占道经营和店外堆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禁止燃放孔明灯、堆燃旺火行为。三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街头流浪人员的发现、劝导和移送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加大对违规私设店招牌匾、违法违规乱粘贴、涂写、散发小广告以及不文明养犬等违反《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破坏市容市貌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辖区城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街道、社区、网格员、小区物业,全面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影响市容秩序现象的整改治理工作。清理工作必须做到彻底和及时,切实做到天天检查、天天清理、不留死角,做到责任区范围内市容秩序整洁规范、文明有序。

  市区两级城管宣传部门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短视频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市容秩序的必要性,与公安、市场等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共管共治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工作针对性,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劝阻、制止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工作任务目标,要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局监督考评科牵头督察支队开展实施一周一检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各部门的开展情况定时进行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并将其纳入全市执法监督和绩效考评范围,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容市貌综合提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设周期: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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